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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之小工具造句栏目为您提供2024年的监护的造句相关内容,本栏目原创编辑和精选收集了236条监护的造句一二年级例句供您参考,同时也为您推荐了监护的解释、近反义词和组词。
  • 201、结论对重症监护病房进行噪声监测及降噪干预十分必要,且效果显著.
  • 202、胎儿监护仪一共有三种。
  • 203、有许多住院病人,其中有数位病人需要重症监护,包括需要透析。
  • 204、前言:目的:总结术前肺功能不全老年患者胸部手术后的监护治疗。
  • 205、第二十一条*访工作机构发现来访人员中有精*病人的,应当通知精*病人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接回。
  • 206、必然性是大自然的老师和监护人;必然性是大自然的主旋律和发明家,它既是大自然的遏制力量又是永恒的规律。
  • 207、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王金胜律师认为,可以由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或监护人来提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鉴定,这才是此类案件的关键所在。
  • 208、你有她的法律事务持续委任书么或你是她的监护人?
  • 209、孩子出生后,如果你和你丈夫发生了什么事,你仍然可以另为孩子选择法定监护人。
  • 210、这些因素包括当前健康状况,分娩年龄,住在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的时间长短以及启蒙者的文化水平。
  • 211、八岁以下儿童可能被未充气或破裂的气球阻梗或窒息,需要成*监护,不要让儿童拿到未充气的气球,气球破裂后立刻扔掉。
  • 212、这些女性不能自由行动,特别是,那些受到宗教团体要求的女性,必须待在家中,最多只能,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外出。
  • 213、医院的烧创伤监护病房内,温度维持在30摄氏度左右,这里有些闷热却不用空调,但开着电烤灯,因为对于烧伤病人来说,要恢复体温,保暖是一项很重要的措施。
  • 214、与杨振邦的部队同在第一战区的游击第十纵队二支队一大队,发布训令,规定挖掘的阻敌沟渠由各县长划段,指定各区长、各乡镇长、各保甲长负责监护
  • 215、每周派出4名专家开展专家门诊、查房等活动,加强对丰惠分院卫技人员的培训,提升分院整体实力,同时向丰惠分院捐赠了CT、心电监护仪、高压灭菌器等设备。
  • 216、王静莹目前为离婚及儿子监护权官司烦恼。
  • 217、目的调查患者体外循环术后各天、各班次平均重症监护所需的直接和间接护理时数,以合理配置护理患者所需的人力资源。
  • 218、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不得隐匿、拆阅或者废弃未成年人的信件,不得擅自查阅未成年人的日记。
  • 219、使用内部监护仪,你将会被更多的限制活动范围,不过还是可以从这一头移到那一头。
  • 220、这种监护仪是最常用的,两个装置固定在腹部。
  • 221、你父亲遗命托我为你的监护人.
  • 222、监护权牵涉私事,一般人或事不关己,或于法无据,或不好干涉,因此,监护失当的事情时有发生。
  • 223、此外,当记者寻找患者的主治医生王雪原时,其所在科室心外科重症监护室的工作人员却说他们也找不到王雪原。
  • 224、走进医院后,林阳并没有急着去精神科病房的重症监护室找秦妙儿,而是钻进了大厅里一个无人的厕所,将一叶障目符贴到了额头上面。
  • 225、赖姓男子的二儿子为中度*障,早在1999年间被法院宣告为禁治产人,由其父亲担任监护人。
  • 226、此后,每逢重大节日,友谊关边检站就从监护中队挑选战士担任临时护旗队员,举行隆重的升国旗仪式。
  • 227、本文从成年人监护制度的起源及特征的探讨入手,通过对国外成年监护制度的探索和分析,了解关于该制度的新动向,并引以为鉴。
  • 228、自从心电监护仪问世以来,小型和便携化一直是其研究与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 229、本案之于当前监护制度的细化落实,犹如当年孙志刚案之于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
  • 230、政治考核开始以应征青年自己的现实表现为主,对应征青年的家庭成员的考核,只涉及监护人及未成年兄弟姐妹,不再审核旁系亲属的姑姨、叔伯等。
  • 231、Keiko现在是儿童和监护人安全网络的50名成员之一,这个组织支持从其他国家拐带孩子到日本的妇女。
  • 232、他们正在为即将回家的五胞胎准备一个大大的家,目前这组五胞胎正待在特殊监护房,直到他们肺部发育完全。
  • 233、到了监护府,门禁森严,里里外外全都是兵士在把守。
  • 234、一些人还认为,应该使用判决儿童监护权案的州常规法律的标准:到底怎么做才对孩子最有利?
  • 235、对我来说,他集兄长、朋友和监护人于一身.
  • 236、基于监护室内的医疗信息的统计分析,促使了重症病人的器官功能判定与预后的预测模型的相继问世并得到了广泛应用。

监护的拼音和解释

监护 jiānhù

1、对未成年者、精神病人等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监督与保护 2、督察 3、对危重病人严密观察,以便及时抢救 
监护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时的监护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家族的利益,由最有希望继承财产的人充当监护人,以监督被监护人,防止他们因缺乏自制、判断能力而致财产浪费和倾家荡产。以后,监护制度由保护监护人的观念发展为保护被监护人的观念,监护职务虽然有权利的内容,但更主要的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义务。中国的监护制度分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两种情况,设定监护人主要有法定和指定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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