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唱 fānchàng
翻唱
“翻唱”是指将已经发表并由他人演唱的歌曲根据自己的风格重新演唱,不改变原作品。现在已有不少明星,都在翻唱他人的歌,不断在翻唱中突破自己,给大家带来不一样的风格。
“翻唱”之所以在20世纪80年代的香港市场里大行其道,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原创跟不上产业发展的步伐。像谭咏麟和梅艳芳这个级别的歌手,一年要出两到三张专辑,要想满足产业快速生产的需要,翻唱无疑是一大捷径。陈淑芬接受采访时曾说,八十年代翻唱多的原因是,相对原创,翻唱的性价比要高很多,尤其对于一些新成立的资金有限的唱片公司来说,听好了买过来翻唱,能省不少钱。
明星、艺人、个人不得未经过原作同意,在演唱会,电视节目,网络直播,公共场合 等,进行利益性质翻唱,或恶搞、改编原作歌曲,否则会遭到原作公司起诉赔偿巨额侵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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